北京消费者协会:电子烟隐患多,未成年人碰不得
文章来源:北京消费者协会官网
2018年以来,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连续发布多个通告,要求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产品,呼吁社会各界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
对此,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认为:
一、电子烟存在较大健康风险
2018年8月,在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中指出,为加强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社会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电子烟作为卷烟等传统烟草制品的补充,其自身存在较大的安全和健康风险。目前,大部分电子烟的核心消费成分是经提纯的烟碱即尼古丁,尼古丁属于剧毒化学品,未成年人呼吸系统尚未发育成型,吸入此类雾化物会对肺部功能产生不良影响,使用不当还可能导致烟碱中毒等多种安全风险,未成年人一旦吸食电子烟将更加有害健康。
二、电子烟产品存在安全风险
目前,我国还没有正式颁布电子烟的国家标准,市场上在售的各类电子烟产品,在原材料选择、添加剂使用、工艺设计、质量控制等方面随意性较强,电子烟产品质量参差不齐,部分产品可能存在烟油泄露、劣质电池、不安全成分添加等质量安全隐患。因此,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电子烟产品,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尤其不得做出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经营者不应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产品
未成年人对新鲜事物抱有强烈的好奇心。当前,市场上电子烟产品的包装五花八门,烟雾有多种形态,口味更是千奇百怪,有的商家甚至标榜电子烟“健康”“时尚”,故意迎合年轻人追求新鲜刺激的心理,引导年轻人吸食电子烟。虽然部分电子烟产品上标注了“未成年人禁止购买”的提示,但很少有经营者要求购买者出示身份证明,没有严格履行法律义务。电子烟经营者应诚信守法经营,在广告宣传上应严格自律,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义务,杜绝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产品,以实际行动保护未成年人。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者向未成年人推荐或兜售电子烟的行为,及时予以劝阻和制止,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四、尽快建立健全电子烟产品的相关标准并完善监管规则
近年来,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连续组织开展针对互联网电子烟信息的全面清理,电子烟实体店及电子烟自动售卖机等新型渠道的全面检查,严肃查处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以及发布虚假违法电子烟广告等行为。前不久,工信部对《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公开征求意见,新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电子烟产品的市场秩序。北京市消协建议,尽快建立健全有关电子烟产品的相关标准并完善监管规则,从生产、工艺、销售等多个方面对电子烟产品进行明确具体规定,为行业监管和市场规范提供标准依据。相关部门应持续加强对电子烟产品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规生产、销售电子烟的行为。
相关文章
- 于见专栏:喜雾MYST动作不断,电子烟“技术牌”还能玩转
- SMOK思莫克归国,能搅动国内电子烟江湖吗?
- 沙市区局:多措并举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
- WHO世卫组织对电子烟态度出现新变化
- 思摩尔FEELM引入清华美院“创新大脑”,探索电子雾化设计新潮流
- "2022电子烟流行元素趋势发布会"爆燃来袭
- 三种典型类型HNB加热不燃烧烟具陶瓷发热体分析
- 广东揭阳市局城区专卖管理中心清理整顿辖区卷烟市场
- 南昌市实验中学举办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专题讲座
- 逆势扩张的YOOZ柚子还好吗?
- 中金:FDA授权电子烟产品在美合法销售利好思摩尔(6969.HK)
- 罚款500元!珠海铁路警方开出首张高铁吸电子烟罚单


QQ群号:992019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