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当与责任、初心与使命--电子烟委员会企业代表签署《不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的承诺书》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电子商会电子烟行业委员会
7月12日下午,应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深圳市宝安区烟草专卖局要求,电子烟行业委员会组织了33家电子烟企业贯彻学习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开展的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精神,并签订《不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的承诺书》,进一步落实保护未成年人远离电子烟,合法规范经营。出席会议的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深圳市宝安区烟草专卖局领导一行,中国电子商会电子烟行业委员会常务副会长姚继德、秘书长敖伟诺。
会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深圳市宝安区烟草专卖局相关领导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尤其关注烟(含电子烟)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危害,希望企业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的各项检查工作,做好企业自查自纠,更好地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并向参会企业简单介绍了此次为期三个月时间的“守护成长”专项行动内容。
企业纷纷踊跃报名参加,并自愿签署了《不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的承诺书》,体现了电子烟企业的担当及对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的重视。企业代表表示将全力配合国家相关部门的检查,严格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接受社会群众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坚信只有市场更加规范,才有利于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以上图片为电子烟企业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深圳市宝安区烟草专卖局相关领导见证下现场签署《不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的承诺书》
电子烟委员会自2017年成立以来,一直以引导行业规范、健康发展为己任,尤其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每年定期举办行业规范发展宣贯会,积极倡导企业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杜绝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规范行业发展。今年上半年修订的《雾化电子烟装置通用规范》及《电子雾化液安全技术规范》两项团体标准也将更加注重产品标识及宣传,规范用语,显著提升未成年人保护能力,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更好地落到实处。电子烟委员会在此呼吁所有行业从业者不忘初心、勇于担当,坚持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的核心价值观,以保护消费者安全、保护未成年人为己任,时刻不忘坚守行业底线,共同推动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首批签署《不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的承诺书》的企业有:悦刻、柚子、魔笛、铂德、小野、喜雾、雪加、非我、唯它、铂岚、恒信、易佳特(凌动)、暴雪、可逸、西素、维刻、造雾主、VTV、万铂、魔盒、时雾、新宜康、克莱鹏、亿海、美深威、艾普、迷雾、极摩客、卡弗瑞森、欧気、古滋、特思亿、汉方本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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