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严查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 最高罚50万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丁玲
近年来,电子烟在年轻人中快速走红。但由于相关监管标准的缺失,导致出现部分未成年人吸食电子烟的现象。记者走访发现,未成年人在一些电子烟专卖店和便利店购买电子烟竟然像买汽水一样轻松。
“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绝对是违法的。目前对电子烟究竟属于什么商品,是否归入’烟草’这一类,由于国家法律还没有专门规定,这是目前的难点。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已经发过几个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处长郭展强表示,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警告烟草专卖经营者必须要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9条的规定,承担相应义务,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类商品;应该在显著位置显示禁止销售的标志;对于购买者是否成年难以判断的,销售者必须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一旦发现如果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执行,就要进行处罚。
“接下来我们会加强监管。一是跟烟草局联手,对于学校周边范围再次核查,如果发现问题,要责令停止;二是凡是发现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行为,我们会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告诉经营者将会受到50万罚款以及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三是所有电子商务平台一律不能通过互联网销售电子烟,我们会加大抽查力度,按照《电子商务法》的有关规定,对于在互联网销售电子烟一律严查。”郭展强回应。
针对未成年人可以通过微信平台等网络平台购买到电子烟这一乱象,市场监管部门又如何开展监管?郭展强表示,平台经营者必须要审核、把关,如果没有履行职责,除了要罚店内的具体经营者(店家)之外,重点还会罚平台经营者。“我们将会马上行动,先让微信平台经营者进行自查自纠,对于进驻到微信里面、凡有销售不合法商品的,要求商品下架。”郭展强现场回应,会后将通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让他们对微信平台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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