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控制吸烟条例(草案)》将迎来二次审议 明确禁烟场所同样禁吸电子烟
文章来源:西安日报
记者:张黎娜

为啥要立法禁止在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吸烟呢?一支烟,点燃时会产生7000多种化学物质,数百种有毒物质,至少69种致癌物。根据最新发布的《吸烟危害健康报告2020》,二手烟导致全身各器官肿瘤,严重损害心脑血管健康,二手烟没有安全阈值,哪怕吸入一口,也会对身体带来不可逆的损伤。“二手烟致病且致命”不是一个模模糊糊的揣测,而是一个在确切的科学证据基础之上得出的结论。在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全面禁烟。一项简单的规定,就能够保护每一个市民的健康不再受到二手烟的伤害。
据了解,2018年西安市通过了《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中已经规定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全面禁烟。今年4月27日,西安市人大的网站公布,《西安市控制吸烟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交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初审,审议后,《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有读者好奇,《条例(草案)》比《办法》进步在哪些方面?
通过对比可以发现,《条例(草案)》比《办法》进步了不是一星半点:
1.《条例(草案)》升级为综合性控烟立法:《办法》只对室内公共场所的吸烟行为明令禁止,而《条例(草案)》不仅包括室内公共场所吸烟行为,还囊括了其他的控烟措施,如校园周边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和电子烟,禁止烟草广告和电子烟广告等。
2.《条例(草案)》管得更严了:按照目前《办法》的要求,没有禁止在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吸电子烟。而《条例(草案)》明确,现在不能吸烟的地方,也不可以吸电子烟,不管卷烟还是电子烟,都有害,以后都不让抽。
3.《条例(草案)》罚得更狠了:在《办法》出台后,大家普遍觉得,对于个人和场所的违法行为处罚太低,不能够起到法律的震慑作用,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执法的有效性。而《条例(草案)》提高了对违法吸烟的罚款额度,罚了就要让你长记性。
作为十三朝古都,这一代代传承下来的不仅有文化,还有文明。从“烟头不落地西安更美丽”的呼吁,到《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的出台,再到《西安市控制吸烟条例(草案)》的制定,代表着一座城市对市民健康的尊重和珍视。
按照计划,本月底这项保护每个人健康和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条例(草案)》将迎来第二次审议,期待《条例(草案)》尽早通过,更好地保护所有西安市民和游客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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