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国家烟草专卖局官网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含电子烟,下同)侵害的规定,依法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联合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并发布了《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方案》(国烟专〔2021〕89号),就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进行了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开展专项行动的背景和目的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尤其关注烟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危害。前期,各级烟草专卖和市场监管部门主动作为、尽职履责,对中小学、幼儿园周围的售烟网点、自助售卖机等售烟渠道进行了清理整治,查处了一批向未成年人售烟案件,尤其是持续清理整治电子烟线上销售和网络虚假违法广告,有效治理电子烟改头换面、变相销售的市场乱象,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受利益驱使,有的商家将售烟实体店开到了中小学、幼儿园周围等未成年人集中区域,增加了未成年人接触、购买烟的便利性;有的商家借助自建网站、公众号、小程序等网络媒介引诱传播、售卖烟;有的电子烟商家发布“酷炫”“健康”“时尚”虚假广告引诱未成年人购买吸食;有的商家未张贴警示标志和落实身份证件核验规定,存在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行为。如何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有效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为此,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充分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2021年6月1日生效的良好契机,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权职责,及时回应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共同期待,以更大的力度、更高的标准、更有效的举措,达到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目标。
二、主要内容
(一)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
1.明确规范校园周围距离标准及测量标准。
2.清理校园周围存量售烟网点。
3.落实警示标志设置和身份证件核验规定。
4.切实加强烟草市场日常监管。
5.依法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违法行为。
6.全面从严监管电子烟经营行为。
7.持续加强互联网渠道管控。
8.引导电子烟实体店合法规范经营。
(二)专项行动的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专项行动自2021年6月15日始,至2021年9月14日止,为期三个月,具体分为宣贯动员、集中整治和总结提升三个阶段。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提出了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综合治理”“做好宣传引导”等工作要求。
下一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共同做好专项行动方案的贯彻落实工作,着力解决向未成年人售烟等突出问题,更好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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