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生效!白俄罗斯将实行电子烟销售许可证制度
据白俄罗斯媒体时间6月25日消息,白俄罗斯税务部门表示,从7月1日起销售含尼古丁的非烟草产品和电子烟油需要获得相应许可证。
报道提到,根据白俄罗斯《许可证法》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对电子烟系统用非烟草含尼古丁产品和液体零售贸易实行许可。相关法规规定了过渡期,以便于相应的商业实体申请许可证。
相关规定显示,截止2023年1月1日已经零售上述产品的,相关销售行为需要在7月1日前结束。如后续要继续销售,则需要渠道相应许可证。
如果在2023年1月1日前,许可证中注明“烟草制品零售”服务的,则需要在7月1日之前,按照 MART 规定的形式向许可机构提交通知。如果尚未获得许可证,则必须尽快申请。
白俄罗斯税务部强调,自7月1日起,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商业实体不得零售含尼古丁的非烟草产品和电子烟油;同时提醒相关商业实体,如没有继续销售的计划,必须在7月1日前清理库存,否则向面临白俄罗斯《行政违法法典》第 13.3 条第 1 部分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或按白俄罗斯刑法第 233 条规定的犯罪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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