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正式批准“海空和陆空”转运电子烟!
自去年5月香港全禁电子烟以来,香港在陆运、海运全面禁止转运电子烟,今天也代表香港政策的重新调整变化,全面放开电子烟转运通道。
据悉,香港立法会三读通过《2023年进出口(修订)条例草案》,把以海空和陆空方式经香港联运转运的另类吸烟产品(另类烟)纳入豁免范围。以72票赞成、1票反对和3票弃权,三读通过。
其文件特别核心修订如下:
1、电子烟的陆海运纳入豁免范畴。
即为,把以海空和陆空方式经香港联运转运的另类吸烟产品(另类烟)纳入豁免范围。
2、海关继续督查执行,防止流入香港市场。
文件提及,经香港的多式联运转运电子烟产品可根据一项新的登记计划恢复,并由香港海关监督和执行。
有关监管制度有四大要素,包括:预先登记,保安措施,预先申报,实时监控等。比如无论是海空还是陆空转运,相关公司或人士须根据由海关订定的一套监控措施,于相关船只或车辆上安装适当的保安设备,例如在集装箱上安装指定的电子锁、或通过安装闭路电视/全球定位系统设备方便海关追踪船只/车辆等。相关监控措施会以行政指引方式执行,以便因应科技进步和其他情况变化适时予以更新。海关亦会向公众提供有关指引。
比如任何人如欲取得豁免以进行途经香港的新型烟草产品联运转运,必须事先向海关关长登记。新型烟草产品必须以预先批准的海空或陆空转运方式,凭全程提单从某个香港以外地方托运往另一个香港以外地方,才可获得豁免。
并表示,如果违反上述规定,一经定罪,将可罚款50万及监禁2年的处罚等。
而所谓的转运,即为货物会一直留在进港的船只/车辆上,并在到达机场后在实时监控下立即运送到机场禁区/受监察的围封区域,一直停留该处直至经空运离港转送到海外目的地。
3、实施日。
香港立法会表示《草案》通过后,将自其在宪报刊登为条例当日起实施。
香港自去年禁止转运电子烟以来,香港运输业重大受损,其中今年航空货运量同比仍然持续大跌了27%,而2022年5月至12月,香港平均航空货运量较2021年同期下跌20%,即约71万吨。更重要是,深圳、东莞每年有大量电子烟经香港转运至全球各地,如今放开,对电子烟转运将是一大利好。而根据香港货运物流协会 (HAFFA) 的数据,货运代理声称被禁货物每年约为330000吨,相当于香港每年空运出口量的10%左右。受禁令影响的转口货物价值估计超过1200亿元人民币。
如今香港立法会正式通过《2023年进出口(修订)条例草案》批准转运另类吸烟产品,意味电子烟转运将在香港重生,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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